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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光民间传说作品选萃⑩】窦大尹公断洪厝墓

2024-09-30 16:19:46   来源:   

福建省南安英都洪姓,有个祖墓位于本县廿九都的南坑乡,即今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的蔡坑山上。该墓葬于明朝初年,是堂号为翁山的洪姓“三世祖墓”,当地民众俗呼“洪厝墓”。

万历年间,南坑乡有个吕一龙,是恃强凌弱的土霸,人称“都雄伯”。吕一龙看见这个坟墓“风水”很好,心存霸占之意已经很久了,他发现这个墓有二年没有祭扫,就在该墓的上方为自己的祖先做了个假“风水”,还在坟墓四周种树,逐步混占,做成真墓。然后将洪姓三世祖墓的墓碑挖起,埋入附近烂泥田的田中,葬入自己祖先的骨骸。英都距离南坑有二十里地,每年只有一次清明节的扫墓活动,又因施于管理,曾经中断扫墓,因而没有及时发现吕一龙霸占祖墓的行为。

万历庚子年正月,当值祭扫的翁山洪姓子孙先去探墓,方才发现这墓已被吕氏所占,原墓碑已不知去向,后来立的旗杆石也被推倒。经访问知是被吕一龙所占,遂前往吕宅与吕一龙论理。不料吕一龙吹响螺号,召集乡勇,将洪姓去交涉的人剥衣殴打。当时,洪姓宗族功名已初显发达,一批举人、监生立即联名到县堂告状,县堂行文传唤,吕一龙抗命不去。不久,知县迁调别处,此积案无人理会了。洪姓族人见南安知县惧怕恶势力,于是,举人洪启聪、洪承选为首率领全族举人、监生、秀才45人到省抚院控告,一班人身背状纸,匍匐跪进大堂。抚院听诉案情大怒,立即批文指示兴泉道查办。兴泉道道台接文立即限令泉州知府、南安知县,迅速破案。

此时南安知县已经换人,新任知县姓窦,不敢怠慢,他亲自到南坑微服私访,民众都惧怕吕一龙的恶势力,不敢说真话,所问之人,都说“不知”。知县到该墓附近踏勘调查。有一日,当境土地公见这位知县非常认真办案,受其感动,乃化成一个放养鸭群的老翁,赶着鸭群在三世祖墓前方的水田放养觅食。窦知县上前恭恭敬敬向老翁拱手作揖问道:“老伯在此养鸭,想必知道洪、吕坟墓相争的事实真像,望乞赐教”。这位老翁用手轻捻长须,微笑不答,只把手中那支赶鸭子的长长竹竿向空中抛去,插入一坵水田中。霎时间老者不见了,一大群鸭子也不见了。窦知县知是神仙指点,望空再拜而归。

次日,窦知县令县丞带领一班民伕到插着竹竿的水田挖掘,果然在烂泥田中挖出岩石墓碑一方,上刻有“翁山洪氏三世祖考良斋公之墓”字样。命兵丁现场严加看守,择日开庭。

窦知县又在附近乡里姓蔡百姓家中入户私访,查得此山是明朝初年洪家购买,然后葬上三世祖考骨骸,故该山也被称为“洪厝墓”。随从又在杂草中找到被推倒的旗杆石。至此,案情真相已经大白,决定在现场公开审理案件。

那一天,远近乡民听说县堂大尹太爷上山来现场办案,纷纷赶来看热闹。早有民工在现场搭起管蓬,排好堂案。县丞记录在侧,兵丁武士侍立两旁。洪氏族人现场指证洪墓原界址以及吕坟新栽的树木,及杂草丛中发现的洪墓旗杆石。至此,吕一龙混占“洪厝墓”真相大白,知县立即发火签派兵丁前往捉拿吕一龙。那吕一龙明知朝廷律法规定,强占他人祖墓与占人妻室是同等大罪,必受严惩。吓得急令家人用香蕉捣烂和白芝麻搅拌,然后用竹管挤成狗屎形状,放置于村中大路旁或房前厝后各地。县衙兵丁入村时,只见吕一龙蓬头垢面,口中言语不清,见着路旁的“狗屎”就用手抓吃。兵丁把情况回报知县,吕一龙的堂亲又当场具保,愿代其受鞭笞之刑,并保证为“洪厝墓”恢复原样,永不侵占。

只见窦大尹爰笔批下审语曰:

审得此山系早年洪姓祖先用银两购得,故有洪厝墓之名。洪姓三世祖先墓葬在此,立有石质墓碑,后来洪姓功名初显,墓前又立有华表一对。物证俱在,证据确凿,吕一龙对该风水墓地觊觎已久,伺机实施混占,罪在必惩,本当重究,姑念其已病入膏肓,又念其众族联名具保,且愿代他受“量笞以儆”皮肉之苦,所请照准。洪家对祖墓曾疏于管理,失于巡扫,如今讼争,是其墓穴,非其山也。今按其墓穴前后左右丈量四十丈,立石为界,此后各不相争。

现场旁听民众听了窦知县的判决,纷纷竖起大拇指,称颂窦大尹断案清楚明白,合法又通情,真乃青天大老爷。

吕一龙占人祖坟罪恶昭彰,平日虽然目无王法,但见官还是惊破了胆,之后一病不起,不久就呜呼去世了。

吕一龙强占洪厝墓的故事,翁山洪氏族谱载有当时举人、监生等45人联名上省城抚院告状的事件经过,记述相当详尽。这座历经沧桑的祖墓,2006年南安市翁山洪氏家庙管理委员会出资重修,墓前增立华表。华表上刻有对联:

德泽长滋翁山儿女,

英魂犹护故宅梓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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