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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探源】伴娘为什么称“妇女”

2017-01-16 13:09:46   来源:   

    【英都乡讯原创,作者:榕光】本文的话题是因内子的一通电话引起的。

    星期五晚上,奶奶戴上眼镜,从电话本里找出在安溪县电视台上班的洪柏苑的电话号码,拨通了就说:

    “阿柏,明天是星期六,你有放假吗?准备让你回来做一次‘妇女’呢!”

    这可把我的孙女柏苑逗乐了,她在电话里笑吟吟地回答:

    “阿嫲,我本来就是女性啊!还要去做什么妇女吗?”

    “隔壁邻家女孩明天出嫁,你陪着她去婆家,送她去入门举行婚礼,这就是做‘妇女’”。奶奶回答。

    看了以上这段对话,什么是“妇女”的概念应该大家都清楚了。

    但是,要把这带引号的“妇女”一词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却不是三言两语的事,它牵涉了闽南婚嫁习俗的一次改革。

    妇女一词,本是个很古老的词汇。《礼记·曲礼下》:“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礼记》,西汉礼学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所编,是我国古代的典章制度选集。《礼记》成书于汉建初七年(公元80年),由此可见,“妇女”一词,早在1900多年前就有了。唐代著名诗人杜甫的《三绝句》有“闻道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之句,现代作家孙犁的长篇小说《风云初记》,也有“两个年轻的妇女,对着怀纺线”的描写,可见“妇女”一词,自古以来一直是对成年女性的称谓。而陪着新娘去婆家举行婚礼的“妇女”,实际上是伴娘。

    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并没有“伴娘”一职。《红楼梦》里的平儿,是王熙凤嫁到贾府时,娘家把她的丫头陪嫁过来的,也就是贾琏的妾了,这是“陪嫁”,现代没有这种现象了。

    “伴娘”一词是新式婚礼才有的,又称“女傧相”。伴娘的职责是在举行婚礼时一直陪伴在新娘身边,关注新娘的形象,帮助新娘在婚礼中的种种细节。因此,这伴娘一职,当然是由新娘的闺蜜来担任了。

    “伴娘”可以1人,也可以多到4对(8人)或5对(10人)。其中应该选1位主伴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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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采自网络)

    既然伴娘一职是新式婚礼才有的,那么本文开头所指的实际上是担负“伴娘”职责的女性,为什么被称为“妇女”呢?

    我国古代的婚礼,是男方用轿子到女方家中把新娘子抬过来的,称为“迎亲”,是“六礼”中的一礼。闽南人则俗称为“娶某”。都是迎娶之意。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和土地改革几乎同时雷厉风行开展的,就是贯彻《婚姻法》,大力宣传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农村妇女冲破几千年来的封建枷锁,上冬学、民校读书,参加土地改革等各种政治运动和社会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地位,彰显男女平等。其中最大的革命性行动之一就是改革婚礼,把延续了几千年的男方到女方迎亲,用轿子抬新娘的礼节彻底破除了。笔者居住的英都、翔云、仑苍、东田等南安西部的乡镇,都取消了用轿子抬新娘的礼节,改为新娘步行到夫家。

    民国时期传统的迎亲习俗,除了新娘乘坐的“花轿”是男家派来的,其他还有一些执事,如走在迎亲队伍前列的“挑灯”,扛抬装着嫁妆的“春墭”的扛夫,这些司职人员都是男子担任的,农村习俗称为“客仔”。婚礼队伍中唯一的一位女性是媒人(职业媒人都是女性)。随着新的婚姻法的贯彻,禁止女方索取彩礼,因此,女方家陪嫁的“嫁妆”很简单,大都是一些新娘日常必须用品,如毛巾、牙杯、香皂、镜子、小闹钟,还有缝补衣服用的针线、剪子、尺子等等,用一个人挑着就够了。那么问题来了,总不能让新娘一个人孤零零走着去夫家吧,毕竟新娘首次到夫家,换了个陌生环境,这头一天总得有人陪伴着,起着帮忙、提示和安慰的作用吧!于是就衍生出陪伴新娘出嫁的“妇女”一职。男方在婚礼前总要先进行沟通,询问一下新娘家,你们到时会来几位妇女啊?以便做好接应的准备,这“妇女”一词就这样成为女方陪伴新娘出嫁的这帮人的代名词了。

    “妇女”的队伍规模不小,少则10多人,多者竟有20多人。传统的迎亲,新时代改成送亲了。出嫁时,新娘自己打着雨伞步行,和这浩浩荡荡的“妇女”团队一路谈笑风生,走过村落时还集体高唱革命歌曲,以闽南语歌曲居多,大多是她们从冬学、民校学到的歌曲,内容有歌颂共产党、毛主席,男女平等,抗美援朝,一定要解放台湾等。路上如果偶遇了另一对送亲队伍,甚至会停下来赛歌,互不示弱。上世纪50年代农村的婚礼,就是这么“牛逼”,这么任性!解放初期农村妇女积极开朗、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于此可见一斑。

    经过了60多年的变革,农村婚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新娘不再走路去成亲了,改用男方派汽车来迎娶了,嫁妆也不是放在传统的“春墭”来扛抬了,有陪嫁电冰箱、电视机、空调机、电脑等用品都是汽车运送的。唯独没有变革的是,由女性组成的女方送亲团队仍然存在,仍然被称为“妇女”。本文开头提到的我的孙女洪柏苑引为喷饭一笑的“我本来就是女性呀,还要去做什么‘妇女’啊”这个问题,确是非常有趣的。

    解放初期,农民根本不知道民国初年在城市中有过“文明结婚”之类的现代婚礼,更不知道有“伴娘”或“女傧相”这些时髦的名词,即使知道了也未必会采用。于是衍生出送亲队伍的“妇女”一词。这是那个特殊的历史变革时期在农村民间应运而生的词汇,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强烈的时代色彩。在农村文明水准不断提高的今天,如果继续沿用这一词汇,显然与时代风貌不相称。因此,笔者认为,现在必须为“妇女”正名,送亲队伍的“妇女”一词,应该改称为“伴娘”为妥。别再让妇女去担任“妇女”了。

2017年元月15日 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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