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审〔2018〕46号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南安市英都镇
霞溪童馨幼儿园地址及名称变更的批复
南安市英都镇霞溪童馨幼儿园:
你园提出的地址及名称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园地址由“南安市英都镇霞溪村霞溪小学对面”变更至“南安市英都镇民山村民山工业区18号”,新办学场所的办学规模为4个教学班。今后,如扩大办学规模,应先根据拟办规模重新做好消防安全评估,再报我局批准。否则,不得随意增设教学班。变更后,你园不得在原地址继续办学。
二、同意你园名称由“南安市英都镇霞溪童馨幼儿园”更名为“南安市英都镇民山童馨幼儿园”。自本批复下发起,“南安市英都镇霞溪童馨幼儿园”名称予以注销,该名称不得再使用。变更后,你园应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应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希望你园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南安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