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卓晓、苏剑锋报道】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1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380元提高至4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30元提高至250元,实行差额补助。
“提高标准后,受益群众达27067人。”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外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由原来每人每月480元提高至550元。
【英都乡讯,卓晓、苏剑锋报道】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1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380元提高至4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30元提高至250元,实行差额补助。
“提高标准后,受益群众达27067人。”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外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由原来每人每月480元提高至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