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卓晓熹报道】23日,市长王春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按照《通知》,今年南安将上调征地补偿标准,将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补偿标准提高15.94%。
据悉,我省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为每亩1300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亩3.25万元。目前我市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380元,已高于每亩1300元,此次将在此基础上再调整至1600元/亩。
按照《通知》,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每亩的补偿标准将由调整前的3.588万元提高至4.16万元;市区规划区范围外的地块则实行耕地统一年产值方法补偿,拟从现行的耕地年产值1380元/亩,提高至1600元/亩,每亩提高220元,征收耕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从3.588万元/亩,提高到4.16万元/亩,每亩提高5720元。
会议指出,要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对征地补偿标准作相应调整,《通知》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下发实施。文件下发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比照和研读,准确掌握调整内容,严格执行落实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迅速将新调整的征地补偿标准宣传到家、到户,让群众了解并支持发展建设;同时,全市各建设项目要加大征地力度,加快项目落地投产。
当天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关于南安市2012年工业立市、招商选资、项目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等3项考评表彰意见,南安市2012年度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评表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