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教育部、全国妇联等13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通知精神,推动我省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妇联在全省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确定试点县(市、区)22个、试点社区(村)220个。其中,南安市被确定为福建省家校社协同育人试点县(市、区),南安4个社区(村)被确定为福建省家校社协同育人试点社区(村)。
跟着小南姐一起来看看南安的试点名单→
福建省家校社协同育人
试点县(市、区)名单
南安市
福建省家校社协同育人
试点社区(村)名单
南安市官桥镇曾庄社区
南安市柳城街道新华社区
南安市英都镇良山村
南安市及南安市各试点社区(村)将围绕探索建立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经过为期一年的试点,探索推进家庭教育区域化协同、社会化协作、社群式协助育人模式,推动试点地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