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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脚刚走出看守所转 身又进了拘留所
醉驾撞伤4名高三学生 调解生效却不履行责任
2015-08-26 10:24:51   来源:南安商报   

    【英都乡讯】8月24日,洪某刑满释放,前脚刚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没想到,在门口又被逮住,抓进了拘留所,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深夜醉驾撞伤4学生

    事情要从去年4月7日的一起车祸说起。

    去年4月7日0时15分左右,英都某中学的高三学生小许和同学小陈,在晚自修后外出吃夜宵。返回宿舍途中,两人碰到同学小颖和小焦,便结伴而行。

    可在英都昭惠庙路口,一辆小车闪着刺眼的车灯,飞速朝4人驶来。“我们还没回过神来,就被撞了。”小许说,除了小焦受轻伤外,小许和另外2名同学均不同程度骨折,其中,小许的伤势最严重,在医院住了整整31天。

    伤势初愈,距离高考只剩下20多天,小许说服父母让他继续回到学校,并坚持坐着轮椅参加了高考。

    虽然最后小许、小陈和小颖都考上了大学,但这起车祸不仅让他们高考受到了影响,也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痛。

    调解协议生效后却拒绝履行

    据了解,肇事车主为洪某,英都人,今年31岁。

    事故发生后,市交警大队认定洪某醉酒驾驶,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之后,小许、小陈、小颖3名学生将洪某诉至法院。

    去年11月底,在法官的主持下,小许等3人及其家人和洪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洪某共应分别赔偿小许、小陈及小颖11万元、4万元和5万元。其中,洪某应在2014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先赔偿三人共10万元。但是调解当天,洪某仅付了5000元,之后再也没有赔偿。

    “每次找他,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小许的母亲许女士气愤地说。

    无奈之下,今年4月,小许等3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今年5月,洪某因危险驾驶被判处三个半月的拘役,进了看守所。

    其间,向洪某索赔无果,小许等三人的家人也找过洪某的家属,但还是没拿到赔偿。

    刚出看守所又被关进拘留所

    受理该案后,市法院立即启动相关的执行程序,对洪某的银行卡、房产等进行查控,但一无所获,之后将洪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时,法官了解到,8月24日,洪某刚好刑满释放。

    当天10时许,算准了洪某被释放的时间,经办该案的法官早早到看守所的监区等候。

    “你们干什么?”此时,已经办理完手续的洪某正要走出看守所大门,又被法官逮住,并被带回法院接受询问,这让洪某直发懵。

    由于洪某未表示要履行责任,其家人也没有要帮其筹钱赔偿的意向,法官最终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教育。当天12时许,洪某被关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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