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消息】家中价值万余元的首饰不翼而飞,失主心急如焚,警方介入调查,快速出击,成功抓获入室盗窃嫌疑人。发现竟是“闺蜜”下的手。
▲黄某指认现场
5月9日上午,家住南安市英都镇的洪女士发现家中一条金项链、两枚金戒指不见了,她找家人问了个遍也没有找到这些首饰,洪女士急坏了,她赶紧报了警。
接报后,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洪女士家中,洪女士自己也无法说清具体是什么时候丢的。她说,首饰平时都锁在卧室衣柜的抽屉里,当天她想拿项链时,才发现这些首饰都不见了。据洪女士回忆,上次查看时还是4月初。
民警勘查现场后发现,抽屉有被撬过的痕迹,门窗都完好无损,也没有其他物品被盗,初步判断是“熟人”作案。
通过询问洪女士,民警得知一个重要线索:洪女士的闺蜜黄某曾于4月下旬带小孩来她家串门,当天洪女士正好不在家。等她下班回家时,黄某已经离开。
进一步查清黄某身份信息,掌握其活动轨迹后,5月9日16时许,民警在美林街道找到黄某。面对民警询问,黄某坦白了其盗窃首饰的事实经过。
4月23日下午,黄某带小孩来找洪女士家,洪女士不在,她的婆婆也刚好有事外出。黄某想起上次无意中看到洪女士存放在抽屉中的首饰,一时心生贪念,趁两个孩子在客厅玩耍时溜进卧室,用螺丝刀撬开抽屉锁,偷走3件首饰。等洪女士婆婆回来后,黄某又以家中有事为由,带孩子匆匆离去。
黄某交代,自从4月离职后,就没有经济来源,她便于4月23日、5月1日分两次将赃物变卖给黄金回收店。价值12000元左右的被盗首饰,被她以7485元销赃,所得赃款均已被其挥霍。
得知是闺蜜偷了自己的首饰,洪女士一时难以接受。黄某到案后后悔不已,5月10日下午,她主动向洪女士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2000元。洪女士念在黄某一时糊涂,最终表示谅解。
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