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消息】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禁耕地撂荒、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4月29日,英都镇在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迎难而上、主动出击,抽调精干力量,出动大型机械6台,对霞溪村一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水泥硬化地进行强制拆除,并恢复耕地原状,整改面积约2000平方米,有效形成“拆除一处、教育一方、震慑一片”的社会氛围。
(英都镇主要领导到现场进行指导)
拆违现场,执法人员紧密配合、分工合作,对拆除现场和道路进行围蔽、管制,确保拆除行动安全、有序进行。随后,大型挖掘机进场,依法拆除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水泥硬化地,并进行现场复耕。
据了解,该水泥硬化地占用了2000平方米的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宗教场所的广场用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被上级认定为卫片违法图斑并被重点督办。经过装运、转移垃圾,恢复耕作层等程序后,此地恢复了农田面貌。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
下一步,英都镇将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严守耕地红线,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行为,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再次发生。
以下是关于违法占地法律规定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
严禁占用耕地“六个严禁”:①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②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③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④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⑥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来源:镇国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