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安市大新小学—教学综合楼、消防水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大新小学—教学综合楼、消防水池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南安市大新小学 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英都镇大新小学。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4307.97m2(其中综合楼:4109.46m2、消防水池:198.51m2),层数:教学综合楼地上5层、消防水池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檐口高度:18.3m。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4 建筑工程财政审定造价:1003.3655万元 。
2.5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应与施工工期一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投标人的投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则该标无效,不能参与竞标。控制价由大新小学综合楼建设组委会研究确定,并于开标当天现场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3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同等工程量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至少3个 ,等级至少乙级以上。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3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同等工程量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等级至少乙级以上,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英都镇大新村委会 报名领取招标资料(联系人:洪辉煌,手机:13559563978)。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三位中标候选人,即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取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在入围的候选人中,根据提供的“工程业绩”的质量考评分较高的,为最终中标单位。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金
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当场以现金形式递交。开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担保金缴纳后,退回给投标人。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 履约担保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内业资料完整移交给招标人后10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7. 监理服务费的付款方式
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0天内付合同总价的40%。(监理服务费由社会捐款直接支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英都镇大新村委会 洪辉煌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单独密封;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6)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应统一装订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里。文件袋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英都乡讯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大新小学
地址:南安市英都镇大新村竹林街53号 ,邮编: 362305
电子邮箱: m13805969807@163.com
联系人:洪辉煌
电话: 13559563978
南安市大新小学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