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安市英都镇芸林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英都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批准英都镇芸林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英都镇芸林村村庄规划。
二、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报本机关批准。
四、市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协调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镇、村做好规划的实施,并将以上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用地布局;你镇今后要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