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征启公告〔2020〕55号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安翔云风电场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0648公顷。
2.征地范围:翔云镇沙溪村和福庭村、英都镇仕林村,具体位置详见《南安翔云风电场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翔云镇沙溪村和福庭村、英都镇仕林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翔云风电场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次土地征收由翔云镇人民政府和英都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拟于2020年8月7日开始,由翔云镇人民政府和英都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补偿安置、签订补偿协议等相关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翔云镇人民政府、英都镇人民政府和沙溪村、福庭村、仕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由翔云镇人民政府组和英都镇人民政府织实施,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附:南安翔云风电场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