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消息】近日,南安一名男子报警求助,却被警方依法处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当天23时许,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名男子骑自行车摔倒在路边,需要帮助。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在报警人说的地点及周边几经搜寻,并未发现有人摔倒在路边。就在这时,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来到警车旁边,并告诉民警:是他报警的。
民警在与该男子交谈过程中,发现他浑身酒气,明显处于醉酒状态。民警询问得知,报警人叫洪某,在外喝了好几瓶酒后欲骑电动车回家,经过该路段时,看见一名男子倒在路边,旁边还有辆自行车,随后,洪某便报警求助。
民警通过调阅附近视频监控,发现倒地男子已经自行离去。民警现场对洪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50mg/100ml,远超过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洪某送至医院抽血和醒酒。醒酒后的洪某对自己醉驾的行为懊悔不已。
目前,洪某(60岁,南安英都人)因涉嫌醉驾被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酒驾不仅违法,而且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自身与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请广大驾驶人切记喝酒不开车,勿存侥幸心理,以免追悔莫及。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泉州通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