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完善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历史建筑认定导则》的有关规定,经过普查、专家论证及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南安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现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电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南西路41号南安市住建局二楼村镇科;
联系电话: 68900558;电子邮箱:nanczk@163.com。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