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消息】近日,英都派出所民警在追捕嫌疑人过程中被洪某吉、洪某升两人反复纠缠、侮辱、推搡,引起群众围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洪某吉、洪某升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涉嫌妨害公务罪,南安市公安局对两人依法刑事拘留。
不仅是追捕嫌疑人,由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如果您遇到警务人员、政府、社区或村委会工作人员正在开展疫情排查工作时,请一定理解配合,互相温情相待。
1月28日23时,英都派出所接群众报称有人殴打他。接警后,民警迅速带人赶到现场处置。民警、辅警在追捕涉嫌殴打他人的嫌疑人洪某灵时,被洪某吉纠缠推搡,其以歧视性言语侮辱、用手推搡民警及辅警,致使民警背部撞到一根石柱子,左手手腕处擦伤。一名辅警在阻拦洪某吉时,被洪某升抓扯住肩上的执法记录仪,致使该辅警脖子被抓伤,上衣破损。在该所领导带人到场支援下,洪某吉、洪某升被制服带回所里,后移交给刑侦大队溪美中队办理。目前,洪某吉、洪某升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英都派出所在2019年11月份也查处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2019年11月18日16时许,英都派出所接群众报称其家门口的村路被人损坏,对方还对其家人进行威胁。民警现场告知破坏村路的洪某国应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诉求,故意破坏道路属违法行为,但洪某国仍坚持要继续破坏道路。民警对洪某国进行口头传唤,将其带上警车后,依法对其随身物品进行暂扣,但洪某国拒绝配合,并出手推打处警民警咽喉部位。在民警要关车门时,洪某国在明知民警、辅警站在车门前的情况下,用脚踹门,导致车门砸伤民警左手手背及左脸颊和辅警右手。洪某国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普法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两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来源:魅力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