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19〕1号)、《英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英政〔2019〕103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我校招生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本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校附近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招生计划
符合我校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且2019年6月30日前登记户籍)的适龄儿童。
本招生片区:本招生片区指本镇英东、民山、荣星、龙江、坪山、杏塘、霞溪1、2组共6个村及2个组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2019年秋季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250名。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
1.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2.政策性照顾对象
①符合规定的驻南安现役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②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华侨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学校在完成服务区域内和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利用剩余学位扩招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扩招对象),英都中心小学原则上不安排招收周边紧临乡镇户籍学生。
1.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开店、办厂、务工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开店、办厂、务工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非本镇)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1.第一批招生对象的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17日。
2.第二批招生对象的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8日。
四、报名地点
英都中心小学继承楼一楼会议室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凭预防证到医院打印)
3、享受低保户照顾的对象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有镇政府加盖的公章。
六、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服务区域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以村委会为单位于8月1日前向辖区内本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所在学校提供,村委会填写并分发、通知到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
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通知书》、学生《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①现役军人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要求在英都区域内小学就读者,持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小学审核确认,由中心小学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名单由相关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
②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南安市有关规定的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小学就读者,持《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汇总表》、《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明、户口簿、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小学审核确认,由中心小学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名单由相关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
③港澳台和华侨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要求在居住地的小学就读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小学审核确认,由中心小学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名单由相关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
3.公示名单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名单的公示时间为8月19日至23日,如对第一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镇招生办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二)第二批扩招对象(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1.报名审核
符合扩招条件的扩招对象,于8月18日到相关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缴交相关材料,以便进行审核确认。
2.扩招对象预报名登记时应携带材料
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开店、办厂、务工的适龄儿童,应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务工的应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学生《预防接种查验证明》;③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领取证明等材料);④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暂住证或居住证,本市户籍:租房合同);⑤《英都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2)开店或办厂的应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学生《预防接种查验证明》;③营业执照;④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暂住证或居住证,本市户籍:租房合同);⑤《英都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3)购房并实际居住的应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学生《预防接种查验证明》;③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等;④《英都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⑤非本市户籍:居住证明。
(4)双胞胎(或多胞胎)要求就读同一所学校的,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向镇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由其中一位学生参与所在批次录取,其同胞胎(或多胞胎)一并录取到同一所学校。
3.公示名单
8月19日至8月23日,公示符合条件的扩招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扩招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镇招生办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4.公布学位
8月25日前公布剩余学位并上报镇招生办公室备案。
5.扩招办法
审核确认后,将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上报至镇招生办备案。按照申请加电脑派位(或抽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录取。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申请第二批的学生(扩招对象,含同意调剂者)数不超过该校的剩余学位,由学校全部录取;若申请的扩招对象(含同意调剂者)数超过该校的剩余学位,则该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办法,由电脑(或抽签)随机从所有申请该校的扩招对象中随机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扩招招生计划的学校由电脑(或抽签)从尚未被录取的扩招对象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6.扩招派位(或抽签)时间:8月26日。
八、招生要求
(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与扩招对象以外的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取消入学资格。
(三)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在招收扩招对象电脑派位(或抽签)时,应邀请纪委、人大代表、有关部门领导和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实行公开派位,以保证派位的公开、公正、合理。
(四)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学校要保存招生对象材料复印件,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③扩招对象一律取消扩招入学资格。④扩招对象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学校,如果发现“一生多报”者,一律取消扩招入学资格。
(六)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序,送特教学校、特教辅读班、普通班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的,要提供鉴定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
英都中心小学校本部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