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消息】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书法教育示范学校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县(市、区)推荐和专家评审,泉州市教育局确认泉州市实验小学等73所学校为首批泉州市“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南安市六所中小学入选,南安市第三中学名列其中。
我们将再接再厉,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进一步加强书法教育,努力探索新课程环境下的书法教学方式,提高书法教学质量,积极发挥特色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做出更大贡献。(据南安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