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消息】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第十八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为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不断提高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12月3日下午,英都派出所教导员、南安三中法制副校长叶文超到南安三中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南安三中副校长洪招政、政保处副主任吴辉庭出席,高一年段全体师生参加了活动。
叶文超教导员就法律的重要性;守法光荣,违法可耻;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等三个方面,以风趣的语言、丰富的事例、精彩的演讲,教育和引导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作为中学生,应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作为中学生,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叶教导员向全体同学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养成优良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二是谨慎交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禁止把不良青年带进我们学校,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是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四是提高安全防范认识,学会自我保护。要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不带零食进校园;要注意消防安全,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要注意交通安全,上下学、穿越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车辆,不并行、不打闹;要注意活动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课间活动严禁追逐戏闹;进行体育活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不辜负党、祖国和人民对我们的殷切期望。让我们三中的每一名学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据南安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