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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英都中心小学(校本部)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2018-07-18 15:33:53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南安市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南招考委〔2018〕5号)、《英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我校招生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镇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

二、招生对象

本镇户籍或暂住(居住)在本市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㈠本招生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本招生片区指本镇英东、民山、荣星、龙江、坪山、杏塘共6个村的适龄儿童。

㈡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1.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本校招生片区内务工的非本招生片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报名时间

8月25日(本招生片区);

8月26日(随迁子女申请登记、寄宿生缴费)。

当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四、报名地点:学生公寓楼一楼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预防接种证》原件、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凭预防证到医院打印)

3、享受低保户照顾的对象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有镇政府加盖的公章。

六、招生办法

1. 本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⑴招生对象的认定:招生对象必须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属同一服务区域。

⑵7月20日前以村为单位向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英都镇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入学通知书》、《预防接种证》原件、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户口簿等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 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⑴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务工,具有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应在2018年7月1日前签发)、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的非本招生片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者,需填报《英都镇异地或跨区入学申请表》。

⑵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预防接种查验证明、《英都镇异地或跨区入学申请表》等材料到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统筹安排入学事宜。

七、招生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的前提下,核清我校学位的余额,按照“五公开”的原则(即“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报名时间”、”招生区域“、”招生结果”)招生,于规定时间在学校公示栏上向社会公示。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以外的学生,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

4.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学校应保存本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材料复印件),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我校就读资格。③适龄儿童入学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学校,如果发现“一生多报”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6.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不会采取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7.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辅读班、普通班随班就读。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


南安市英都中心小学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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