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消息】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有毒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宣传警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平台,加强不购买、不加工、不食用有毒野生或不明蘑菇的宣传和警示,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日常监督。农业、林业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毒野生蘑菇中毒防范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生鲜店、小餐饮(农家乐)、各类工地、学校食堂、小作坊等重点对象和场所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加工、食用有毒野生或不明蘑菇;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和外烩厨师的指导,防范食用有毒蘑菇造成中毒事件。
三、加强医疗救治。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增强对蘑菇中毒的诊断、救治能力,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发生食物中毒后的简易处理方法,及时做好因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中毒的救治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告。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发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并及时开展有效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