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南安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实施,进一步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用人单位申报,市人社局研究确定南安市2024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61个岗位,详见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相应用人单位联系报名。
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详见附件2),重点是南安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5—86383557
附件1

附件2
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
一、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1)男年满 50周岁以上、女年满 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二、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1)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 40周岁以上,女年满 30周岁以上人员;三、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来源:南安人社视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