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都乡讯原创,点点报道】12月1日,英都镇召开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南安市经管站站长潘明水、英都镇纪委书记林钢、副镇长戴清良、各村村委会主任、报账员,镇驻村工作队长、镇经管站全体干部参加了培训。
戴清良主持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水平,把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好、制度规范好、措施落实好。
林钢在会上从近期泉州、南安村干部出现腐败案例讲起,深入浅出,普及廉政知识;从信任代替不了监督、管好自己的嘴、手、腿等方面,提出要提高认识和管好自己,加强廉洁自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
市经管站站长潘明水做“三资”监管业务培训,分别对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意见和今后如何做好“三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阐释,并对英都镇“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英都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洪金来就各村报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连接】农村集体的“三资”具体是指什么?
1: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2: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3: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